你为何支持?
添加时间:2022-04-22
昭联律师:董彦朋 浙江联昭律师事务所
个人经历若被放置于社会结构中观察,将得以理解,但结构理论出于建构需要,忽略了社会成员的内在。如果试图理解,则应先理解“理解不同于认可,也不应同于认可”。回顾过去的一个个事件,如果将责任归结于一个被拟制的人,或近乎变戏法式地归结于一个或多个个体,总会被觉得糊弄。所有的个体参与者应当反思自身的责任,无论他事实上有没有被追究。自诩“高效”者,在面对问题时常常手忙脚乱,闹出可笑、可恨的荒唐事。官僚制度,金字塔式的统治,让其每个成员成为螺丝钉。正因为他是“螺丝钉”,多数时候他只需要牢牢扎在他该在的位置上,且,他只是螺丝钉,没有灵魂,不问伦理。如果拿所谓的现代性解释这里、进而批判,我不认为是合适的,这里的一切带着中古时代的红色、黑色烙印。将人与动物做分类,也不合适,现代科学发现,它们有点类似“意识”的东西。唯一可以同其做分类的,或许是植物,或者,机器,那看起来是一种“无意识”的状态。但毕竟不同。在恶的规则下,尽管很少有人能置身事外,那么,是否就可以说是“集体罪责”呢?正如阿伦特所说,根本不存在集体罪责或集体清白,罪责和清白只有应用到个人时才有意义。除了真正对规则有决定权的人外,从上到下的参与者本质上都是一个零件,无论他们是否知道这一点。但这不意味着这些“作为零件的人”不必负个人责任。对一个成年人而言,作为规则里的一员,当他按照指令而为恶行时,应该说他内在地同意了那个恶行。对于平庸之恶,我们应该问,“你为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