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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离婚冷静期?
添加时间:2022-04-22

昭联律师:张成荣 浙江联昭律师事务所

张某和李某因生活琐事激发矛盾,双方共同到民政局登记离婚。但民政局未当场发放离婚证,做了登记后,告知其30天后再来领取。为何双方都同意离婚,却不能当场领取离婚证呢?


民法典实施后,规定了对协议离婚的离婚冷静期,时间为30天。在民法典实施以前,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只要材料准备齐全就可以当天离婚。但这之中,不免会有人因一时冲动,或者赌气而离婚。因此,对于协议离婚的,民法典规定了冷静期。夫妻双方自办理离婚登记后30天,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期间有一方撤回,或者到期有任何一方未办理的,民政局都不会办理离婚证。
30天的时间给协议离婚的双方冷静思考的时间,对是否离婚做理性,充分地考虑,避免因为一时冲动而后悔。
需要注意的是,冷静期是对协议离婚的规定。不是对诉讼离婚的规定。对于无法协议离婚的,或者不愿意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对于一方存在家暴情况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并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

离婚冷静30天实施时也引起了社会广泛的讨论。是否必要,以及时间是否过长等。不可否认冲动离婚的是存在的,但30天的冷静期时间较长,可以适当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