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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去世,继承人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添加时间:2022-04-28

联昭律所:张成荣 浙江联昭律师事务所

出借人借款给借款人,借款人去世的,继承人应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201988日,阿荣出借了7万元给小王。当日通过银行转账给老王。101日再次借款4万给小王。小王出具前后两次借款共11万元的借条一份给阿荣,约定20191030日付清。后小王因病去世。小王留下了一套房产由小王的父亲老王,以及子女,王甲,王乙继承。阿荣多次向老王,以及子女,王甲要求还款,但均未得到解决。阿荣向法院起诉要求三人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荣和小王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老王,以及小王子女,王甲,王乙,虽然提出了异议,但没有有效的证据来证明。法院不予采信。最后法院判决三人偿还阿荣借款11万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由三人负担。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但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实践中,只要被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权,那法院可以判决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